2013年03月25日 09:36 | 来源:广西新闻网 |
作者:郭燕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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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,小区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地下车库车位,有部分属于人防工程的一部分。使用人防车位需要注意什么?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》将于4月1日起实施,对人防车位等地下开发项目的管理维护做了明确规定。
走访:
楼盘防空地下室多被用作车位
3月22日,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于4月1日起实施。
据了解,国家防空法对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没有予以明确。现实生活当中,有相当一部分地下室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防空地下室,很多开发商将这些人防工程平时用作车库,并将车位的使用权出让给小区业主。
3月23日,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个商品房小区售楼部,记者从一名置业顾问处了解到,该小区有20多栋居民楼,其中有几栋楼的地下停车位是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,“都已经卖完了”。
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,正在取车的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,小区里有产权的车位要13~14万元一个,他花18万元就“买”了两个人防车位。记者问:“没有产权你也买?”“大家都买了,不买没有地方停车啊。”记者又问:“那如果以后要卖房子,没产权的车位能跟着卖吗?”黄先生表示,买车位的时候是跟开发商签订的合约,“应该可以转让吧,到开发商那里更名就可以了”。
家住东葛路某单位小区的张先生,在两年前也以3万元的价格“买”了小区的一个无产权车位,比有产权的车位便宜了5万元。当时和单位签订的协议提到,这是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,有20年的使用期,20年后可继续租赁。
据了解,南宁有一些楼盘在营销中,也推出“购房送车位”的优惠,所送的车位大多是无产权的。有的购房者觉得在买房的同时解决了车位问题,也乐于接受这种营销方式。
规定:
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卖
人防车位能卖吗?何小姐曾在南宁多家楼盘做销售,是有8年从业经验的置业顾问。她告诉记者,无产权的车位一般包括人防车位和临时停车位。“按道理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卖,因为人防工程在国防时需无偿征用”。大部分楼盘在销售地下车位的时候,都会告知车位是有产权的还是无产权的,“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,也要看清楚‘地块性质’是什么”。
记者从自治区人防办了解到,由于目前国家防空法对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没有予以明确。一直以来,由产权归属引发的争议和纠纷也不断。即将实施的《办法》,作为政府规章也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。但可以明确的是,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卖,使用权限最长也不能超过20年。
何小姐称,开发商“卖”人防车位的价格,其实是出让使用权的费用。“就是一次性收取20年的租用费。”她认为,如果消费者明知是人防车位也要“买”,那只能说是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。
“不就是用来停车的吗?要是真的有战争来的时候,哪里还顾得上车位是不是自己的。”不少受访的业主抱有这样的想法。
提醒:
人防车位不得做结构改动
让张先生等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想不通的是,不论买的车位有没有产权,每个月都还要额外向物业公司缴纳几十元的车位管理费,“说是要用于地下车库的照明、清洁等方面”。
据了解,《办法》对城市“防空地下室和地下空间”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做出了规范,规定这些开发项目“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”,所有权或管理人应履行维护管理职责,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其中,也提到维护费用的问题。规定“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实行物业管理的,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,维护费用从利用的收益中支付;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,由利用人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维护费用”。
这就意味着,地下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,应当依照有关规定,用于人防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。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地下人民防空工程设施,做好平时的维护管理工作,确保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处于良好状态。
自治区人防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市民如果使用到人防车位必须要注意,由于人防工程的要求比较高,必须要有通风口、滤毒网等设置,所以,不允许对人防车位做任何结构上的改动,比如改水改电、内部装修等。
在一些地下商场,经营者擅自改变工程机构进行经营装修,这也是不允许的。《办法》要求他们在日常使用时,要与人防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签订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,明确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,并接受监督检查。